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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昌县昌元镇人民政府 荣昌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荣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
关于城市管理义务协勤队开展工作的通告
为了加强昌元城区的城市管理,给市民创造一个优美、整洁、靓丽、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,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决定,在昌元城区组建城市管理义务协勤队,拟从近日起开展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城市管理义务协勤队的工作职责
受相关部门委托,对城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教育。对城区随地吐痰、乱丢果皮纸屑、乱倒垃圾、污水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实施简易处罚;对在人行道上乱停放自行车、摩托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实施简易处罚;对商业门店的市容环境卫生、市街绿化、社会治安秩序进行督促管理和实施简易处罚;对城区乱摆摊设点行为进行制止和实施简易处罚;对城区自行车、摩托车临时停放点内停放的车辆进行监管和规顺,使之停放整齐有序,发现盗窃行为,立即报警。
二、城市管理义务协勤队的管理主体
荣昌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和昌元镇人民政府。
三、对阻碍城市管理义务协勤队开展工作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,积极支持配合城市管理义务协勤队开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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